中行600亿减记型资本工具发行获董事会通过
昨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行”)董事会议通过决议,授权高级管理层发行不超过6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授权期限至2015年12月31日。
5月29日,中行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发行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批准本行发行总额不超过6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期限不少于5年,但议案中并没有设定发行方式及具体时间,而且还在等待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
中行一季报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中行资本充足率为13.23%,核心资本充足率为10.33%,在四大行中处于中等水平,但中行仍然颇具压力的是,它是中国唯一一家被评定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统计,今年以来,已经有工、农、中、建四大行,平安银行,以及重庆农商行提出发行减记型二级资本工具计划共计3850亿元,其中工、农、中、建分别计划发行600亿元、900亿元、600亿元和600亿元,在农行的900亿中包括了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发行总额计划不超过400亿元。
目前,上述银行减记型二级资本工具尚处于计划阶段,发行期大都在明后年,最早的工行发行截止日期为2014年年底,而其他三家银行发行截止日期均为2015年12月31日。
而此前,天津滨海农商行已于7月25日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二级资本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期限10年。该期债所募资金全部用于充实二级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天津滨海农商行此次发行的次级债被视为是《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后,首只按照资本监管新规发行、含有减记条款的银行资本工具。
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被视为银行再融资的一个重要创新。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对减记条款的规定为,当触发事件发生时,发行人有权在无需获得债券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自触发事件发生日次日起不可撤销对本期债券以及已发行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的本金进行全额减记,任何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当债券本金被减记后,债券即被永久性注销,并在任何条件下不再被恢复。
去年12月7日,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对合格资本工具认定标准作出界定,明确了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和二级资本工具的减记或转股的触发事件。
根据《指导意见》,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指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或以下)。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形中的较早发生者:银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或转股,该银行将无法生存;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该银行将无法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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