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丰慧:“藏汇于民”的目标如何兑现
央行行长24日表示,中国未来可能将更多的资源分配转向民间,外汇将更多地“藏汇于民”。
一般意义上的“藏汇于民”是指企业和居民个人拥有外汇存款,有支配自己所拥有的外汇资金投资使用绝对权利。我国的外汇结算制度从1993年的强制性结售汇制度到2007年开始逐步向份额结汇、自主结汇的制度转型,还汇于民,特别是2008年颁布的新《外汇管理条例》取消了企业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强制结汇的规定,是顺应我国宏观经济变化和外汇储备压力过大形势要求的。但是,实际执行效果却不尽如人意。外汇储备不但没有减少而且压力越来越大,同时不但使得外汇占款没有下降而且新增加了保值增值压力。藏汇于民、还汇于民几乎没有任何效果。原因何在呢?
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是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问题。从2005年到现在人民币已经升值30%多。在这个漫长过程中谁拿美元外汇谁将赔得倾家荡产,企业和居民个人谁都不敢沾上美元,如何“藏汇于民”呢?人民币兑美元只要无节制升值下去,一般意义上的“藏汇于民”就是一句空话。
我们注意到,周小川行长所说的“藏汇于民” 并不是老百姓把外汇藏到自己手里,而是有自行决定运用外汇包括投资外汇等机会。是指企业和个人能够有购买外汇理财产品的渠道以及在海外进行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的渠道。笔者注意到,周小川行长这番话语是在24日新浪金麒麟论坛上讲话内容的最后部分提及的,由于时间关系匆匆一带而过并没有深入阐述。不可否认,这层意义上的“藏汇于民”如果能够实现,将对缓解目前外汇储备投资增值保值压力有相当大的作用。通过全面放开国人投资海外各类市场限制,动员整个社会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走出国门、走向海外投资,将对消化3.2万亿美元储备具有重大意义。这个方向正确、目标明确。这也是从根本上解决外汇储备巨大“包袱”的最佳出路。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实现这个目前还有相当远的路程要走。首先,前提是必须实现外汇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无论投资外汇理财产品、证券市场、实体实业等都必须把握瞬间机会,都需要外汇能够及时到位、随时随地投资。如果资本项目下不可兑换,外资进不来,出去投资层层审批,那么效率将丧失殆尽,投资风险将难以把握。其次,放开企业法人和自然人海外直接投资并不是央行一个部门能够促成和做主的,需要许多部门协同协作、共同推进。其三,企业和个人能够有购买外汇理财产品的渠道以及在海外进行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的渠道,这个渠道还远远没有建立。
既然央行行长的思路已经出来了,希望决策层尽快考虑出台统一的、明确的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的政策,使得“藏汇于民”的远期目标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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