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灵:乔布斯放下了那个疯狂的苹果!
导语:乔布斯再也不会像当年那样重新回来,带给苹果一个惊喜,让苹果给世界带来惊喜。
当人们还在倾诉着对“后乔布斯时代”第一只“苹果”——iPhone4S难以掩饰的失望:没错,那是一个更好用、更友善、更具兼容性、拥有更多功能的智能手机,却绝不是一件让无数人看一眼就恨不得立即拥有的时尚电子产品,并抱怨着“若乔布斯在绝不会这样”的时候,乔布斯真的走了,就这样在人们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匆匆离去,而且不会像当年那样重新回来,带给苹果一个惊喜,让苹果给世界带来惊喜。
乔布斯和苹果带给当今世界和人们的最大惊喜是什么?不是iPod、iPhone或iPad,以及那些诸如七彩电脑之类既好用又时尚的电子产品,而是他和他的苹果,曾一次又一次地成为主流之外最吸引人、最强有力的挑战者,成为IT市场打破一家独大的希望,和消费者最佳的“第二选择”。
事实上,乔布斯的“苹果”并不“合群”——它从来不以兼容性见长,也不“好用”——专业性一直是他的最爱,甚至功能也不算特别多,iPhone本身并非以多功能见长,而iPad第一代居然没有摄像头,至今也没有USB接口,文档转换成了所有iPad最头疼的事之一,然而正如许多人都强调的那样,乔布斯的“苹果”已成为一种时尚,这位白手起家的技术狂人兼经营奇才,硬是让曲高和寡的个性产品,变成了洛阳纸贵的大众时尚,让规则为苹果而改变、而不是为规则而改变苹果和自己。问题是为什么那么多人像中了邪一样吹捧苹果公司的产品。因为我学习并从事营销的缘故,特别搜集、整理了以下这些见解和大家分享:
市场营销里有一句话:初级营销做产品,中级营销做品牌,高级营销做文化,超级营销做宗教。
就像金字塔的底端一样,市场上属于初级营销的公司比比皆是。典型的如Dell,总是将配置、性能、价格列于广告之上,还用不同的热线号码或代号追踪每一个广告的销售成果,以大量质量不坏、设计一般、价格不高、性能不差的产品充斥市场并且还销得不错,堪称产品营销的典范。
中级做品牌的如sony,就是因为又cool又mini的外形,年年翻新的整合行销,在一线城市的Sony体验中心里眼花缭乱的以高科技姿态展示。“It’saSony”成了品牌的自信宣言,让人罔顾它高出同类产品30%-40%的价格和实际并不怎么高的性能,依然爽快地掏腰包,买这个酷品牌所带来的自我享受和自我认同。
高级的如耐克,硬是通过几十年不间断的努力把自己塑造成了一种文化现象,一种永往直前、无所顾忌的生活态度。创意无限的广告、风光无限的时尚代言人更是把这一理念不断深化、升华,直至有运动热情的时尚人士看到那著名的一勾,就忍不住热血澎湃。
在金字塔塔尖上的品牌毕竟寥寥无几,超级的营销大家并不多,屈指可数的几家中苹果公司最为令人惊叹。每一款产品的推出,都因其特立独行而领风骚十数年。神话从苹果公司Mac开始,即使是跟PC不兼容,也挡不住追随者的脚步;随后一个小小的iPod,功能只是略微优于充斥市场的MP3,但就像所有的苹果产品一样,头上戴着光环,代表了cool、不羁和潮流,每个人都置其高于普通产品三四倍的价钱于不顾而趋之若鹜甚至为之疯狂。上市数年,每年维持上千万台的销量,世界上任何电子产品都拍马难追。
购买的人,有的是为了证明他们的与众不同,有的是为了证明他们跟随潮流,更有从第一代就开始收集,集遍各种颜色乃至配件的超级粉丝,不但自成组织,而且分分钟为捍卫苹果的声誉与人舌战不休,或是喋喋不休地向朋友宣讲它的好处,其虔诚和执着,跟传教者没什么两样。
乔布斯真正的秘密武器是他具有一种敏锐的感觉和能力,能将技术转化为普通消费者所渴望的东西,并通过各种市场营销手段刺激消费者成为苹果“酷玩产品”俱乐部的一员。
从营销的角度来看,苹果的成功和市场营销的关系不大,用市场营销的经典理论4P、4C去印证苹果的成功,除了产品这一P靠谱之外,其他实有牵强附会之感。说到底,被贴上强势、霸道标签的苹果,从来就不按世俗出牌。更别谈“满足顾客需求,顾客是上帝”,“渠道为王、终端为王”。在苹果的世界里,苹果的产品就是上帝。我无意去探询苹果的成功,因为这样的文章一抓一大把,倒是对乔布斯曾经说过的经典名言印象深刻:“你的时间有限,所以不要为别人而活。不要被教条所限,不要活在别人的观念里。不要让别人的意见左右自己内心的声音。最重要的是,勇敢的去追随自己的心灵和直觉,只有自己的心灵和直觉才知道你自己的真实想法,其他一切都是次要”。
营销真的无所不能吗?小心自欺欺人。不妨换一种平常心来看待市场营销,也就是一剂催化剂而已,往好里走,企业发展的更快,往坏里走,企业死的更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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